标王 热搜: 挤出机  造粒机  片材挤出机  PET造粒机  低烟无卤造粒机  电缆料造粒机  兵仕  塑料造粒机  橡胶片材挤出机  弹性体造粒机 
 

抗车辙剂颗粒代加工_再生PE车辙剂颗粒代加工
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品牌: 蚌埠佳德
产能: 200-300
螺杆: 双螺杆
型号: 65
单价: 1000.00元/吨
起订: 20 吨
供货总量: 10 吨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0 天内发货
所在地: 安徽 蚌埠市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5-12-24 10:43
浏览次数: 9
购买
公司基本资料信息
 
 
产品详细说明
 抗车辙剂颗粒代加工_再生PE车辙剂颗粒代加工
微信图片_20240920103405TPE弹性体水下切造粒机图片


一、 核心概念解析

1. 抗车辙剂颗粒:
   · 这是一种添加到沥青混合料中的改性剂,主要用于提高沥青路面的高温稳定性,抵抗在重载、慢速交通和高温环境下产生的永久变形(即“车辙”)。
   · 常见的抗车辙剂类型包括:高模量剂、聚烯烃类、聚酰胺类、橡胶类、塑料合金类等。这些高分子材料需要经过造粒,形成尺寸均匀(通常为2-5mm)、流动性好的颗粒,以便于在沥青拌合站中与骨料、沥青均匀混合。
2. 双螺杆造粒机:
   · 这是生产抗车辙剂颗粒的核心设备。它是一种连续混炼、挤出、成型设备,特别适合处理高填充、高粘度、需要强力剪切和分散的物料。
   · 工作原理:两根相互啮合的同向或异向旋转螺杆,在机筒内将固态的聚合物、添加剂等进行熔融、混合、均化、增压,后通过模头挤出,再经冷却、切粒得到终颗粒。
3. 代加工:
   · 指抗车辙剂生产商(或配方持有者)不自行购买和维护昂贵的双螺杆造粒生产线,而是委托拥有专业设备和技术的加工厂,按照其提供的配方、工艺参数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。这有助于客户轻资产运营、降低投资风险、快速实现产品市场化。

---

二、 关键工艺参数与温度控制(代加工的技术核心)

在双螺杆造粒代加工中,精确的工艺参数控制是保证抗车辙剂颗粒性能(如熔融指数、分散均匀性、颗粒强度)的关键。以下是几个核心控制点:

1. 温度分区控制:
   · 双螺杆机筒通常分为6-10个立的加热冷却区。对于抗车辙剂(尤其是聚烯烃类),典型的温度曲线是 “低-高-中” 模式:
     · 喂料区:温度较低(如150-170℃),防止物料过早熔融粘附,保证稳定进料。
     · 熔融混合区:温度高(如180-210℃),提供足够热量使聚合物完全熔融,并与其它添加剂(如增容剂、稳定剂)充分剪切、分散、均化。这是性能形成的关键区域。
     · 计量挤出区:温度略降(如170-190℃),建立稳定的挤出压力,确保熔体均匀通过模头,防止过热降解。
   · 模头温度:单控制,通常略低于计量区,以保证条状挤出物的形状稳定,便于冷却切粒。
2. 螺杆转速与扭矩:
   · 转速:影响物料停留时间和剪切强度。转速过高可能导致剪切过热或混合不匀;过低则产量低。需根据配方和产量优化(常见范围200-500 rpm)。
   · 扭矩:反映物料粘度和填充度。是判断混合状态和机器负载的重要实时指标。代加工方需监控并保持在安全、高效的范围内。
3. 喂料比例与精度:
   · 抗车辙剂配方通常包含多种组分(主聚合物、改性树脂、无机填料等)。必须使用失重式喂料秤,确保各组分按精确比例连续、稳定地加入。这是保证产品批次一致性的基础。
4. 真空脱挥:
   · 如果配方中含有低分子挥发物或需要排除气泡,在机筒中段会设置真空排气口,抽走水分和挥发性物质,提高产品纯度和致密度。
5. 切粒与冷却方式:
   · 水下拉条切粒 或 风冷模面热切 是常见方式。水温/风温、流量、切刀转速都需控制,以确保颗粒形状规整、不粘结、不塌陷。PE沥青改性剂造粒造机_JDL_沥青改性剂造粒机http://hkbhsw.com/contents/248/178.html

SEBS/再生橡胶设备代加工_SEBS/再生橡胶造粒代加工http://hkbhsw.com/contents/249/179.html

 

沥青改性剂造粒机_沥青改性剂母料生产线http://hkbhsw.com/contents/250/180.html

沥青改性剂造粒机http:jdjix.com contents 254 39.html



TPE弹性体水下切造粒机图片334455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 
更多»本企业其它产品

[ 供应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违规举报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网站首页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方式 | 使用协议 | 版权隐私 | 网站地图 | 排名推广 | 广告服务 | 积分换礼 | 网站留言 | RSS订阅
苏ICP备15014382号-5